1.急求中央空调系统的概述以及分类~~要详细的~~(有追加分)

2.空气解决方案哪个好?

3.医院洁净手术室建设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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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中央空调系统的概述以及分类~~要详细的~~(有追加分)

医院手术室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需要,满足医疗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使用医院的新建或改建的洁净手术部工程项目以及建在非洁净手术部(区)的沽净手术室及其用房工程项目。用通风及空气调节的普通手术部(室)工程项目可参照执

第三条 清洁手术部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卫生学标准和洁净技术标准的现定。

第四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应坚持其综合性能达到标准的原则,注重空气净化处理、加强手术区的保护、建筑际准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避免片面追求装演。

第五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二章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六条 医院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和用房组成,可以建成以全部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用房,自成体系的功能区域;也可以建成以部分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用房,与普通手术部(室)并存的独立功能区域。

第七条 洁净手术部的各类洁净用房应根据其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和空气洁净度级别按表1划分等级。

洁净手术部的洁净用房等级标准 表1

等级

沉降(浮游)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空气洁净度

级别

I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0.2个/30min?Φ90皿(5个/m3),

周边区0.4个/30min?Φ90皿(10个/m3)

手术区100级,

周边区1000级

洁净用房

局部百级区0.2个/30min?Φ90皿(5个/m3),

周边区0.4个/30min?Φ90皿(10个/m3),

1000级

(局部100级)

II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0.75个/30min?Φ90皿(25个/m3),

周边1.5个/30min?Φ90皿(50个/m3)

手术区1000级,

周边区10000级

洁净用房

1.5个/30min?Φ90皿(50个/m3)

10000级

III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2个/30min?Φ90皿(75个/m3),

周边区4个/30min?Φ90皿(50个/m3)

手术区10000级,

周边区100000级

洁净用房

4个/30min?Φ90皿(50个/m3)

100000级

IV

洁净手术室

5个/30min?Φ90皿(50个/m3)

300000

洁净用房

第八条 不同等级的洁净手术室适用的手术范围知下:

一、I级特别洁净手术室:适用于关节置换手术、器官移植手术及脑外科、心脏外科、妇科等手术中的无菌手术;

二、 II 级标准洁净手术室:适用于胸外科、整形外科、泌尿外科;肝胆胰外科、骨外科及取卵扶植手术和普通外科中的一类无菌手术;

三、 III 级一般洁净手术室、适用于普通外科(除去一类手术)、妇产科等手术;

四、 IV 级准洁净手术宝;适用于肛肠外科及污染类等手术。

第九条 洁净手术部用房应包括洁净用房和非洁净用房、适用范围如下:

一 I 级洁净用房:适用于生殖实验室等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实验室的房间;

二、 II 级洁净输助用房;适用于体外循环灌注准备的房间;

三、 III 级洁净用房;适用于刷手、手术准备、无菌敷料与器械、一次性物品和精密仪器的存放房间、护士站以及洁净走廊;

四、 IV 级洁净用房:适用于恢复室、清洁走廊等准洁净的场所;

五、非洁净用房:适用于医生和护士休息室、值班室、办公室、冰冻切片室、暗室、教学用房及家属等候处、换鞋、更外衣、浴厕和净化空调等设备用房等。

第十条 各类洁净用房主要技术指际须符合表2的规定。

主要技术指标表

名称

最小静压(Pa)

换气

次数

(次/h)

手术巨手术合(或局部百级工作区)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m/s)

温度(℃)

相对

湿度

(%RH)

最小新风量

噪声

最低照应

对相邻低级别洁净室

(m3h/人)

(次/h)

dB(A)

(lx)

特别洁净

手术室

+8

0.25~0.30

22~25

40~60

60

6

≤52

350

标准洁净

手术室

+8

30~36

22~25

40~60

60

6

≤50

350

一般洁净

手术宝

+5

20~24

22~25

35~60

60

4

≤50

350

准洁净

手术室

+5

12~15

22~25

35~60

60

4

≤50

350

体外循环灌注准备室

+5

17~20

21~27

≤60

3

≤60

150

无菌敷料、

器械、一次

性物品室

和技密仪

器存放空

+5

10~13

/

21~27

≤60

/

3

≤60

150

护士站

+5

10~13

/

21~27

≤60

60

3

≤60

150

准备室

(消毒处理)

+5

10~13

/

21~27

≤60

30

3

≤60

200

预室

-8

10~13

/

22~25

30~60

60

4

≤55

150

刷手间

>0

10~13

/

21~27

≤65

/

3

≤55

150

洁净走廊

0~+5

10~13

/

21~27

≤65

/

3

≤52

150

更衣室

0~+5

8~10

/

21~27

30~60

/

3

≤60

200

恢复室

0

8~10

/

22~25

30~60

/

4

≤50

200

清洁走廊

0~+5

8~10

/

21~27

≤65

/

3

≤52

150

注:①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所有挤压差均不应大于30Pa。

②刷手间无门或设在洁净走廊上,最小静压大于零即可。

③换气次数和截面平均风速的设计值宜在表中范围之内。

④冬季温极度可取不低于表中下限值,夏季的可取不高于表中上限值。

⑤表2中未列出名称的房间可参照用途相近的房间确定其指标数值。

⑤对技术指标的项目、数值、精度等有特殊要来的房间,应按实际要求设计

第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中洁净手术室的数量、大小及空气洁净度级别,宜依据医院的性质、规模、级别和财力来决定。对于综合医院,需建 I 级洁净手术室时,该类洁净手术室间数不应超过洁净手术室总间数的15%,至少l间;有条件时根据需要可设l间负压洁净手术室。对于专科医院,特别洁净手术室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建设数量。

第十二条 洁净手术部中洁净手术室按表3分为四种规模,各种规模洁净手术室的净面积不宜超过表3中的规定值,必须超过时应有具体的技术说明,且超过的面积不宜大于表3中的最大净面积的25%。

洁净手术室平面规模表3

规模类别

净面积扩

参考长x宽m

特大型

40~45

7.5x5.7

大型

30~35

5.7x5.4

中型

25~30

5.4x4.8

小型

20~25

4

第三章 建筑

第十三条 洁净手术都在医院内的位置,应远离高污染源,并位于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最多风向的上风侧;当有最多和接近最多的两个盛行风向时,则应在所有风向中具有最小风频风向的对面确定洁净手术部的位置。

第十四 条洁净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和顶层,当设于设备(可不含大型制冷机组)层的下一层时,必须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水、防振和隔声处理。

第十五条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应设面积不小于3m2的缓冲室,其洁净度级别应与洁净度高的一侧同级,并不应高于1000级。对物流应设传递窗。洁净区内在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区域之间宜设置隔断门。

第十六条 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布置和通道形式应符合功能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一般可选用尽端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或环状布置中的一种。污物具有就地消毒和包装措施的可用单通道,否则可用洁污分开的双通道;当具备分流条件时,可用多通道;当有外廊时,外廊宜设计为清洁走廊。

第十七条 洁净手术室的净高宜为2.8-3m。

第十八条 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受条件限制必须设在洁净区时,则必须在出口设缓冲室。

第十九条 刷手间宜分散设置,每2-4间手术室应单独设立一间刷手间。当条件具备时,也可将剧手地设在洁净走廊内。

第二十条 洁净手术部的地面应用耐磨、耐腐蚀、不起尘、易清洗和防止产生静电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可用现浇嵌铜条水磨石地面以及涂料、卷材地面。

第二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的墙面应用不起尘、平整易清洁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可用整体或装配式壁板, IV 级(不含)以下洁净用房可用大块瓷砖或涂料。

第二十二条 洁净手术室门净宽不宜小于1.4m,宜用设有自动延时关闭装置的电动悬挂式自动推拉门。

第二十三条 洁净手术室及 I 、 II 级洁净用房不应设外窗, III 、 IV 级洁净用房可设双层密闭外窗。

第四章 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第一十四条 洁净手术室内与手术室平面布置和建筑安装有关

的基本装备(不包括专用的移动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配置,应符合表4

的要求。

基 本 装 备 表4

装备名称

最少配置数量

无影灯

手术台

计时器

医用气源装置

气体排放装置

免提对讲电话

药品柜(嵌入式)

器械柜(嵌入式)

柜(嵌人式)

观片灯

记录板

输液导轨(含吊钩4个)

l套/每间

1台/每间

1只/每间

2套/每间

1套/每间

1部/每间

1个/每间

1个/每间

1个/每间

3联/小型每间A联/中型每间、

6联/大型每间

1块/每间

五套/每间

第五章 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

第二十五条 洁净手术宝应与用房分开设过净化空调系统;各洁净手术室宜用独立设置的净化空调机组, III 、 IV 级洁净手术室允许2-3间合用一个系统,均应用自循环式回风;新风可用集中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应独立设置。

第二十六条 净化空调系统应至少设空气过滤。第一级空气过滤宜设置在新风口,第二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正压段,第应设置在送风末端或其附近。

第二十七条 准洁净手术室可用带亚高效过滤器或高效过滤器的净化风机盘管机组或室内立柜式净化空调机组,不得用普通风机盘管机组或空调器。

第二十八条 I、 II 、 III 级洁净手术室和I、 II 级洁净用房,不得在室内设置散热器,但可用辐射散热板作为值班暖。 IV 级洁净手术室和见、 IV 级洁净用房如需设散热器,应选用不易积尘又易清洁的类型,并设防护罩。散热器的热媒应为不高于95℃的热水。

第二十九条 I、 II 、 III 级洁净手术室应用局部集中送风方式,集中布置的送风口面积即手术区的大小应和手术室等级相适应,I级的不小于6.2扩(其中头部专用的不小于 1.4m2), IV 级的不小于4.6m2, III 级的不小于3.6m2。根据需要,洁净用房内可设局部100级区。

第三十条 静电空气净化装置不得作为净化空调系统的送风末级净化设施,也不得作为独立机组直接设在洁净手术室和洁净用房内。

第六章 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

第三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必须设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三种气派和装置。需要时还可设氧化亚氮(一氧化二氮即笑气)、氮气、氩气气派以及废气回收排放装置等。医用气体必须有不少于三日的备用量。洁净手术室医用气体终端必须有一套备用。

第三十二条 洁净手术部内的给水系统宜有两路进口,并应同时没有冷热水系统。

第三十三条 供给洁净手术部的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刷手用水宜进行除菌处理;热水贮存应有防止滋生细菌措施。

第三十四条 洁净手术部内应设直消火栓给水系统及手提式气体灭火器。洁净手术部内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喷头不应设在手术室内。洁净手术室内应设感烟探测器。洁净手术部的技术夹层内应同时设置消防设施。

第三十五条 洁净手术部必须设能自动切换的双路供电电源,从其所在建筑物配电中心专线供给。

第已十六条 洁净手术室内用电应与用房用电分开,每个手术室的干线必须单独敷设。

第三十七条 洁净手术室内医疗设备及装置的配电总负荷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不宜小于8kVA。

空气解决方案哪个好?

5.1 中央空调概念

空气调节,简称空调,就是把经过一定处理后的空气,以一定的方式送入室内,使室内空气的温度、湿度、清洁度和流动速度等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以满足生活舒适和生产工艺需要的一种专门技术。中央空调系统是由一台主机(或一套制冷系统或供风系统)通过风道送风或冷热水源带动多个未端的方式来达到室内空气调节的目的的空调系统。

5.2空调系统分类

空调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5.2.1 按输送工作介质分类

5.2.1.1 全空气式空调系统

空调房间内的热湿负荷全部由经过处理的空气负担的空调系统,称为全空气空调系统,又叫做风管式空调系统。全空气空调系统以空气为输送介质,它利用室外主机集中产生冷/热量,将从室内引回的回风(或回风和新风的混风)进行冷却/热处理后,再送人室内消除其空调冷/热负荷。

图5.1 风管式中央空调系统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优点是配置简单,初始投资较小,可以引入新风,能够提高空气质量和人体舒适度。但它的缺点也比较明显:安装难度大,空气输配系统所占用的建筑物空间较大,一般要求住宅要有较大的层高,还应考虑风管穿越墙体问题。而且它用统一送风的方式,在没有变风量末端的情况下,难以满足不同房间不同的空调负荷要求。

5.2.1.2 冷/热水机组空调系统

空调房间内的热(冷)湿负荷全部由水负担的空调系统,称为冷/热水式空调系统。冷/热水式空调系统的输送介质通常为水或乙二醇溶液。它通过室外主机产生出空调冷/热水,由管路系统输送至室内的各末端装置,在末端装置处冷/热水与室内空气进行热量交换,产生出冷/热风,从而消除房间空调冷/热负荷。

图5.2 冷/热水机组中央空调系统

该系统的室内末端装置通常为风机盘管。目前风机盘管一般均可以调节其风机转速(或通过旁通阀调节经过盘管的水量),从而调节送人室内的冷/热量,因此可以满足各个房间不同需求,其节能性也较好。此外,它的输配系统所占空间很小,因此一般不受住宅层高的限制。但此种系统一般难以引进新风,因此对于通常密闭的空调房间而言,其舒适性较差。

5.2.1.3 空气—水式空调系统

空调房间内的热湿负荷由水和空气共同负担的空调系统,称为空气—水式空调系统。其典型的装置是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空气—水式空调系统是由风机盘管或诱导器对空调房间内的空气进行热湿处理,而空调房间所需要的空气由集中式空调系统处理后,再由送风管送入各空调房间内。

空气—水式空调系统解决了冷/热水式空调系统无法通风换气的困难,又克服了全空气系统要求风道面积比较大、占用建筑空间多的缺点。

5.2.1.4 制冷剂式空调系统

制冷剂式中央空调系统,简称VRV(Varied Refrigerant Volume)系统,它以制冷剂为输送介质,室外主机由室外侧换热器、压缩机和其他附件组成,末端装置是由直接蒸发式换热器和风机组成的室内机,冷媒直接在风机盘管蒸发吸热进行制冷。一台室外机通过管路能够向若干个室内机输送制冷剂液体。通过控制压缩机的制冷剂循环量和进入室内各换热器的制冷剂流量,可以适时地满足室内冷/热负荷要求。

图5.3 制冷剂式中央空调系统

制冷剂式空调系统具有节能、舒适、运转平稳等诸多优点,而且各房间可独立调节,能满足不同房间不同空调负荷的需求。但该系统控制复杂,对管道材质、制造工艺、现场焊接等方面要求非常高,且其初投资比较高。

5.2.2 根据主机

根据主机类型可以将空调分为压缩式和吸收式两大类。

5.2.2.1 压缩式

包括活塞式、螺杆式(分单螺杆和双螺杆两种)、离心式和涡旋式。

5.2.2.2 吸收式

⑴按用途分类

①冷水机组,供应空调用冷水或工艺用冷水。冷水出口温度分为7℃、10℃、13℃、15℃四种。

②冷热水机组,供应空调和生活用冷热水。冷水进、出口温度为12℃/7℃;用于暖的热水进出口温度为55℃/60℃。

③热泵机组,依靠驱动热源的能量,将低势位热量提高到高势位,供暖或工艺过程使用。输出热的温度低于驱动热源温度,以供热为目的的热泵机组称为第一类吸收式热泵;输出热的温度高于驱动热源温度,以升温为目的的热泵机组称为第二类吸收式热泵。

⑵按驱动热源分类

①蒸汽型,以蒸汽为驱动热源。单效机组工作蒸汽压力一般为0.1MPa(表);双效机组工作蒸汽压力为0.25~0.8MPa(表)

②直燃型,以燃料的燃烧热为驱动热源。根据所用燃料种类,又分为燃油型(轻油或重油)和燃气型(液化气、天然气、城市煤气)两大类。

③热水型,以热水的显热为驱动热源。单效机组热水温度范围为85~150℃;双效机组热水温度>150℃ 。

⑶按驱动热源的利用方式分类

①单效,驱动热源在机组内被直接利用一次。

②双效,驱动热源在机组的高压发生器内被直接利用,产生的高温冷剂水蒸气在低压发生器内被二次间接利用。

③多效,驱动热源在机组内被直接和间接地多次利用。

5.2.3 按使用要求

一般把用于生产或科学试验过程中的空调称为“工艺性空调”,而把用于保证人体舒适度的空调称为“舒适性空调”。工艺性空调在满足特殊工艺过程特殊要求的同时,往往还要满足工作人员的舒适性要求。因此二者是密切相关的。

5.2.3.1舒适性空调

舒适性空调的任务在于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人的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广泛应用于办公楼、会议室、展览馆、影剧院、图书馆、体育场、商场、旅馆、餐厅等。

5.2.3.2工艺性空调

工艺性空调主要取决于工艺要求,不同部门区别很大,总的来说主要分为降温性空调和恒温(恒湿)空调两类。

⑴纺织工业、印刷工业、钟表工业、胶片工业、食品工业、卷烟工业、粮食仓库等都不可缺少空调系统。其中某些降温性质的空调的任务是使操作工人手不出汗,不影响生产工艺、产品质量,防止产品受潮。

⑵电子工业、仪表工业、合成纤维工业及科研机构的控制室、计量室、检验室、计算机房等要求恒温恒湿的室内环境。

⑶与现代工业和尖端技术密切相关联的某些工艺过程,不仅要求一定的温湿度,而且还对空气的含尘量、颗粒大小有严格要求,如精密机械工业、半导体工业的“工业洁净室”;制药车间、无菌试验室、烧伤病房、手术室等“生物洁净室”还对单位体积空气的含菌数量做了规定。

5.2.4 按空气处理设备的情况分类

5.2.4.1 集中式空调系统

集中式空调系统是指在同一建筑内对空气进行净化、冷却(或加热)、加湿(或除湿)等处理,然后进行输送和分配的空调系统。

集中式空调系统的特点是空气处理设备和送、回风机等集中在空调机房内,通过送回风管道与被调节空气场所相连,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和分配;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有集中的冷源和热源,称为冷冻站和热交换站;其处理空气量大,运行安全可靠,便于维修和管理,但机房占地面积较大。

5.2.4.2 半集中式空调系统

半集中式空调系统又称为混合式空调系统,它是建立在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基础上,除有集中空调系统的空气处理设备处理部分空气外,还有分散在被调节房间的空气处理设备,对其室内空气进行就地处理,或对来自集中处理设备的空气再进行补充处理,如诱导器系统、风机盘管系统等。这种空调适用于空气调节房间较多,而且个房间空气参数要求单独调节的建筑物中。

集中式空调系统和半集中式空调系统通常可以称为中央空调系统。

5.2.4.3 分散式系统

分散式系统又称为局部式或独立式空调系统。它的特点是将空气处理设备分散放置在各个房间内。人们常见的窗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等都属于此类。

5.2.5 根据冷凝器冷凝方式

根据冷凝器的冷却方式可以将主机分为风冷式和水冷式,主要区别在于水冷式的有冷却循环系统,存在冷却泵和冷却塔风机。

图5.4 水冷式制冷原理图

普通型水冷式冷水机组在结构上的主要特点是冷凝器和蒸发器均为壳管换热器,它有冷却水系统的设备(冷却水泵、冷却塔、水处理装置、水过滤器和冷却水系统管路等),冷却效果比较好。

图5.5 风冷式制冷原理图

风冷式的冷水机组,是以冷凝器的冷却风机取代水冷式冷水机组中的冷却水系统的设备(冷却水泵、冷却塔、水处理装置、水过滤器和冷却水系统管路等),使庞大的冷水机组变得简单且紧凑。

风冷机组可以安装于室外空地,也可安装在屋顶,无需建造机房。

医院洁净手术室建设标准是什么

说起解决空气污染,空气净化器和新风系统是不得不提起的两种解决方案,但空气净化器改善空气质量的方式是对房间内存量为主的空气进行循环净化,好的空气=无污染的空气。对于甲醛毫无能力,因为活性炭最终会因为饱和和温度原因再次析出。而另一种在国内比较新颖的新风系统则是将室外的空气净化后,源源不断地往室内输送,把空气中的pm2.5从排风口、门缝或窗缝中排出室外并稀释掉。

对于舒适健康居家来说,好的空气=无污染的空气+合理的氧气含量+较少的二氧化碳含量。即使新风系统没有活性炭滤网,家里的甲醛也会被干净空气给稀释掉,无形中除去甲醛。所以新风系统是相对空气净化器更为终极的解决方案。

我们倾向于把空气污染看作是外面的东西,但事实上室内比室外更容易受到污染,不仅要面临外界污染空气的入侵,还要面对室内甲醛、油烟、二手烟,甚至挥发性化学物质的污染。

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季节更替中,潮湿、干燥、流感、花粉、严寒和高温开空调所带来的空调病,这些因素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而新风系统在这些问题上作用明显,一年四季保证室内自然舒适。

起初的家用新风系统由于造价昂贵、安装工程量巨大和对建筑要求高的缺点让新风系统较好不叫座。

柜式新风系统的问世一改叫好不叫座的局面,其中科罗迪托A450就是家用新风系统的典范,它不仅与家居设计风格融为一体,还具有智慧化的“大脑”,独创的二氧化碳模式和PM2.5净化模式为业界首创,根据室内PM2.5值和二氧化碳含量智能切换净化模式和电机运转比例,真正做到想你所想,在保证净化效果的情况下,更是为你省下能耗开支。

医院洁净手术室建设标准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需要,满足医疗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使用医院的新建或改建的洁净手术部工程项目以及建在非洁净手术部(区)的沽净手术室及其用房工程项目。用通风及空气调节的普通手术部(室)工程项目可参照执

第三条 清洁手术部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卫生学标准和洁净技术标准的现定。

第四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应坚持其综合性能达到标准的原则,注重空气净化处理、加强手术区的保护、建筑际准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避免片面追求装演。 第五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二章 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六条 医院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和用房组成,可以建成以全部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用房,自成体系的功能区域;也可以建成以部分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用房,与普通手术部(室)并存的独立功能区域

第七条 洁净手术部的各类洁净用房应根据其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和空气洁净度级别按表1划分等级。

洁净手术部的洁净用房等级标准

表1:

等级 沉降(浮游)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空气洁净度 级别

I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0.2个/30min?#934;90皿(5个/m3), 周边区0.4个/30min?#934;90皿(10个/m3) 手术区100级

周边区1000级

洁净用房 局部百级区0.2个/30min?#934;90皿(5个/m3), 周边区0.4个/30min?#934;90皿(10个/m3), 1000级

(局部100级)

II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0.75个/30min?#934;90皿(25个/m3),周边1.5个/30min?#934;90皿(50个/m3) 手术区1000级

周边区10000级

洁净用房 1.5个/30min?#934;90皿(50个/m3) 10000级

III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2个/30min?#934;90皿(75个/m3),

周边区4个/30min?#934;90皿(50个/m3) 手术区10000级

周边区100000级

洁净用房 4个/30min?#934;90皿(50个/m3) 100000级

IV 洁净手术室 5个/30min?#934;90皿(50个/m3) 300000级

第八条 不同等级的洁净手术室适用的手术范围知下:

一、I级特别洁净手术室:适用于关节置换手术、器官移植手术及脑外科、心脏外科、妇科等手术中的无菌手术;

二、 II 级标准洁净手术室:适用于胸外科、整形外科、泌尿外科;肝胆胰外科、骨外科及取卵扶植手术和普通外科中的一类无菌手术;

三、 III 级一般洁净手术室、适用于普通外科(除去一类手术)、妇产科等手术;

四、 IV 级准洁净手术宝;适用于肛肠外科及污染类等手术。

第九条 洁净手术部用房应包括洁净用房和非洁净用房、适用范围如下:

一 I 级洁净用房:适用于生殖实验室等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实验室的房间;

二、 II 级洁净输助用房;适用于体外循环灌注准备的房间;

三、 III 级洁净用房;适用于刷手、手术准备、无菌敷料与器械、一次性物品和精密仪器的存放房间、护士站以及洁净走廊;

四、 IV 级洁净用房:适用于恢复室、清洁走廊等准洁净的场所;

五、非洁净用房:适用于医生和护士休息室、值班室、办公室、冰冻切片室、暗室、教学用房及家属等候处、换鞋、更外衣、浴厕和净化空调等设备用房等。

第十条 各类洁净用房主要技术指际须符合表2的规定。

主要技术指标表

名称

最小静压

(Pa)

换气 次数

(次/h) 手术巨手术合

(或局部百级工作区)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m/s) 温度

(℃)  相对

湿度 (%RH) 最小新风量 噪声 最低照应 对相邻低级别洁净室

(m3h/人)

(次/h)

  dB(A)

lx)

特别洁净

手术室 +8 / 0.25~0.30 22~25 40~60 60 6 ≤52 350

标准洁净

手术室 +8 30~36 / 22~25 40~60 60 6 ≤50 350

一般洁净

手术宝 +5 20~24 / 22~25 35~60 60 4 ≤50 350

准洁净

手术室 +5 12~15 / 22~25 35~60 60 4 ≤50 350

体外循环灌注准备室 +5 17~20 / 21~27 ≤60 / 3 ≤60 150

无菌敷料、

器械、一次

性物品室

和技密仪

器存放空 +5 10~13 / 21~27 ≤60 / 3 ≤60 150

护士站 +5 10~13 / 21~27 ≤60 60 3 ≤60 150

准备室

(消毒处理) +5 10~13 / 21~27 ≤60 30 3 ≤60 200

预室 -8 10~13 / 22~25 30~60 60 4 ≤55 200

刷手间 >0 10~13 / 21~27 ≤65 / 3 ≤55 150

洁净走廊 0~+5 10~13 / 21~27 ≤65 / 3 ≤52 150

更衣室 0~+5 8~10 / 21~27 30~60 / 3 ≤60 200

恢复室 0 8~10 / 22~25 30~60 / 4 ≤50 200

清洁走廊 0~+5 8~10 / 21~27 ≤65 / 3 ≤52 150

注:

①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 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所有挤压差均不应大于30Pa。

②刷手间无门或设在洁净走廊上,最小静压大于零即可。

③换气次数和截面平均风速的设计值宜在表中范围之内。

④冬季温极度可取不低于表中下限值,夏季的可取不高于表中上限值。

⑤表2中未列出名称的房间可参照用途相近的房间确定其指标数值。

⑤对技术指标的项目、数值、精度等有特殊要来的房间,应按实际要求设计

第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中洁净手术室的数量、大小及空气洁净度级别,宜依据医院的性质、规模、级别和财力来决定。对于综合医院,需建 I 级洁净手术室时,该类洁净手术室间数不应超过洁净手术室总间数的15%,至少l间;有条件时根据需要可设l间负压洁净手术室。对于专科医院,特别洁净手术室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建设数量。

第十二条 洁净手术部中洁净手术室按表3分为四种规模,各种规模洁净手术室的净面积不宜超过表3中的规定值,必须超过时应有具体的技术说明,且超过的面积不宜大于表3中的最大净面积的25%。

洁净手术室平面规模表3

 规模类别  净面积扩  参考长x宽m

 特大型  40~45  7.5x5.7

 大型  30~35  5.7x5.4

 中型  25~30  5.4x4.8

 小型  20~25  4.8x4.2

第三章 建筑

第十三条 洁净手术都在医院内的位置,应远离高污染源,并位于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最多风向的上风侧;当有最多和接近最多的两个盛行风向时,则应在所有风向中具有最小风频风向的对面确定洁净手术部的位置。

第十四 条洁净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和顶层,当设于设备(可不含大型制冷机组)层的下一层时,必须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水、防振和隔声处理。

第十五条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应设面积不小于3m2的缓冲室,其洁净度级别应与洁净度高的一侧同级,并不应高于1000级。对物流应设传递窗。洁净区内在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区域之间宜设置隔断门。

第十六条 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布置和通道形式应符合功能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一般可选用尽端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或环状布置中的一种。污物具有就地消毒和包装措施的可用单通道,否则可用洁污分开的双通道;当具备分流条件时,可用多通道;当有外廊时,外廊宜设计为清洁走廊。

第十七条 洁净手术室的净高宜为2.8-3m。

第十八条 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受条件限制必须设在洁净区时,则必须在出口设缓冲室。

第十九条 刷手间宜分散设置,每2-4间手术室应单独设立一间刷手间。当条件具备时,也可将剧手地设在洁净走廊内

第二十条 洁净手术部的地面应用耐磨、耐腐蚀、不起尘、易清洗和防止产生静电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可用现浇嵌铜条水磨石地面以及涂料、卷材地面。

第二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的墙面应用不起尘、平整易清洁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可用整体或装配式壁板, IV 级(不含)以下洁净用房可用大块瓷砖或涂料。

第二十二条 洁净手术室门净宽不宜小于1.4m,宜用设有自动延时关闭装置的电动悬挂式自动推拉门。

第二十三条 洁净手术室及 I 、 II 级洁净用房不应设外窗, III 、 IV 级洁净用房可设双层密闭外窗。

第四章 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第一十四条 洁净手术室内与手术室平面布置和建筑安装有关 的基本装备(不包括专用的移动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配置,应符合表4 的要求。

基本装备

表4:

装备名称 最少配置数量

无影灯 l套/每间

手术台 1台/每间

计时器 1只/每间

医用气源装置 2套/每间

气体排放装置 1套/每间

免提对讲电话 1部/每间

药品柜(嵌入式)

1个/每间

器械柜(嵌入式)

1个/每间

柜(嵌人式) 1个/每间

观片灯 3联/小型每间A联/中型每间、

记录板 6联/大型每间

输液导轨(含吊钩4个) 五套/每间

第五章 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

第二十五条 洁净手术宝应与用房分开设过净化空调系统;各洁净手术室宜用独立设置的净化空调机组, III 、 IV 级洁净手术室允许2-3间合用一个系统,均应用自循环式回风;新风可用集中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应独立设置。

第二十六条 净化空调系统应至少设空气过滤。第一级空气过滤宜设置在新风口,第二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正压段,第应设置在送风末端或其附近。

第二十七条 准洁净手术室可用带亚高效过滤器或高效过滤器的净化风机盘管机组或室内立柜式净化空调机组,不得用普通风机盘管机组或空调器。

第二十八条 I、 II 、 III 级洁净手术室和I、 II 级洁净用房,不得在室内设置散热器,但可用辐射散热板作为值班暖。 IV 级洁净手术室和见、 IV 级洁净用房如需设散热器,应选用不易积尘又易清洁的类型,并设防护罩。散热器的热媒应为不高于95℃的热水。

第二十九条 I、 II 、 III 级洁净手术室应用局部集中送风方式,集中布置的送风口面积即手术区的大小应和手术室等级相适应,I级的不小于6.2扩(其中头部专用的不小于 1.4m2), IV 级的不小于4.6m2, III 级的不小于3.6m2。根据需要,洁净用房内可设局部100级区。

第三十条 静电空气净化装置不得作为净化空调系统的送风末级净化设施,也不得作为独立机组直接设在洁净手术室和洁净用房内。

第六章 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

第三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必须设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三种气派和装置。需要时还可设氧化亚氮(一氧化二氮即笑气)、氮气、氩气气派以及废气回收排放装置等。医用气体必须有不少于三日的备用量。洁净手术室医用气体终端必须有一套备用。

第三十二条 洁净手术部内的给水系统宜有两路进口,并应同时没有冷热水系统。

第三十三条 供给洁净手术部的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刷手用水宜进行除菌处理;热水贮存应有防止滋生细菌措施。

第三十四条 洁净手术部内应设直消火栓给水系统及手提式气体灭火器。洁净手术部内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喷头不应设在手术室内。洁净手术室内应设感烟探测器。洁净手术部的技术夹层内应同时设置消防设施。

第三十五条 洁净手术部必须设能自动切换的双路供电电源,从其所在建筑物配电中心专线供给。

第已十六条 洁净手术室内用电应与用房用电分开,每个手术室的干线必须单独敷设。

第三十七条 洁净手术室内医疗设备及装置的配电总负荷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不宜小于8kVA。

附件: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计委下达的编制任务,由卫生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调节研究所、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一设计部和上海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经建设部、国家计委建标[2000]213号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发布全国施行。

为便于有关部门和咨询、设计、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建设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标准的规定,现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条文说明》予以印发,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参考。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