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空调设备有没有什么相关的验收标准和规范?

2.风机盘管厂家若是非标,设定检测参数应该是哪些?

3.GB 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风机盘管验收_风机盘管验收报告单

说 明

1 .设备名称: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的设备名称。

2 .型号、规格: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的设备型号、规格。

3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

( l )通风机、空调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 2h 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70 ℃ ;滚动轴承不得超过 80 ℃ 。水泵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其电机运行功率值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水泵连续运转 2h 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70 ℃ ;滚动轴承不得超过 75 ℃ 。

( 2 )冷却塔本体应稳固,无异常振动,其噪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风机试运转按本条第 1 款的规定。

( 3 )制冷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 《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4 的有关规定,正常运转不应少于 8h。 ( 4 )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4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般项目)

( l )水泵运行时不应有异常振动与声响,壳体密封处不得渗漏,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轴封的温升应正常;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普通填料泄漏量不应大于60mL/h ,机械密封的不应大于 5mL / h.。?

( 2 )风机、空调机组、风冷热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不宜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规定值。

( 3 )风机盘管机组的三速、温控开关的动作应正确,并与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

数据填写如下:

中央空调设备有没有什么相关的验收标准和规范?

1.观感质量检查记录2.质量控制资料(如风机盘管水压试验检验记录、设备材料器具进场验收记录、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冷凝水管通水试验记录、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等)3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管道与设备防腐与绝热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风机盘管厂家若是非标,设定检测参数应该是哪些?

中央空调验收标准--说说暖通系统的调试

就暖通行业来讲,由于从冷热源到输配系统到末端设备到用户空间以致到室外因素都是整个暖通空调系统的因素或者构件,目前设计院由于各种原因只能做简单的工况设计,所以说设计本身就是多少有以偏取全的因素,一个设计好的系统能够具有强的适应能力去适应各种因素的变化。

如,外界气象变化后,末端设备,输配系统,冷热源都能够相应做出调整,当然这些调整仅仅缩小到调试范围也许就是众人理解的阀门的调节,其实不应该仅仅是阀门。有时候甚至带有策略性的调整,简单来讲其实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动态规划问题(参见运筹学),目标是运行费用最省,这一点在冰蓄冷系统上最能体现,而现在的设计人员,甚至大师都对此理解不深。所以设计如果没有做到能够适应各类情况,调试就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问题,调也调不出来,最简单么过于我设计的时候根本就不标注每个风口的风量,你怎么调,只能挂布条,看看每个都有风就okay了。

回头再说调试,设计的时候考虑了各类影响因素,那么调试工作就一定能够到理想效果吗?未必,如,静态的水系统不平衡问题是能够通过调试解决,而动态的影响单纯靠阀门一个个人工调整已经无法实现,所以运行的控制策略这个时候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国内暖通的设计控制系统往往不是由暖通人员做的,最后系统在哪里高耗能运行,也不会出大问题。

所以,归根到底,设计时候控制策略就应该做好,做全寿命周期的运行策略,再拿冰蓄冷系统举例,这个控制系统要能够自适应,要会去学习,运行一两年后有了非常多的数据,控制策略制定的设计人员还在跟着调整(这能做到吗?),我觉得设计人员这样做一个工程就是这个工程类别的大师了,经验教训都总结出来了。

而实际根本不是这样,师傅带徒弟,不出问题不去想我设计的东西如何,第一次师傅告诉的做法做一辈子,再告诉自己徒弟,如此循环,让暖通成了一个低附加值的垃圾行业,搞出来非常多的高投资,高运行费用的垃圾建筑(比如我了解的中国工商银行总部大楼,运行费用400~550元/m2的变风量系统)。

中央空调安装施工、验收规范

1、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进场验收—安装室内系统—隐蔽工程验收—安装室外机—联调试压—竣工验收—装修后收尾复检。

1.1 施工准备

组织人员、准备工具、设计确认、组织进货、购材料。

1.2 进场验收

施工设计方案验收、系统设备验收、材料配件验收。

1.3 安装室内系统

第一步:根据主机(风盘)位置打孔、剔槽、走线;

第二步:吊装室内机(安装风盘)、安装氟管、安装冷凝水管;

第三步:安装风管道或水管道。

1.4 隐蔽工程验收

室内机系统吊装验收、系统线路验收、风管道或水管道安装验收、冷凝水管安装验收。

1.5 安装室外机

固定主机、连接管线、制作保温。

1.6 联调试压

系统调试、打压试验(水机)。

1.7 竣工验收

主机系统安装验收、系统运行试验验收、冷凝水排放试验验收、书面文档及遗留问题交接。

1.8 装修后收尾复检

在客户装修完工后,完成收尾、免费复检,复检内容与竣工验收相同。

2、验收的基本标准

2.1 进场验收的基本标准

2.1.1 施工设计方案验收的基本标准

1、方案完整、图纸齐全,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2、方案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3、方案符合现场施工条件的要求,室内主机(风盘)安装位置设计合理,室外机的安装位置牢固可靠、通风良好,远离强热源和其他设备的排气口,且不违反物业管理的规定;

4、方案中管线路由设计合理,符合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

2.1.2 系统设备验收的基本标准

1、进场的系统设备包装完整无损且符合合同规定;

2、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约定一致;

3、设备开箱后,根据装箱单清点核对全部零、部件、附属材料和专用工具,并检查说明书、合格证、检验记录和必要的装配图及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4、设备及其零、部件表面无缺损和锈蚀等情况;

5、设备用电规格与现场供电相一致。

2.1.3 材料配件验收的基本标准

1、根据施工设计方案的材料及配件清单,核对主要材料及配件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其中标准材料及配件均应符合国标且相关证件齐全。对其它材料及配件可抽样检查。

2、材料及配件应没有破损及老化现象。

2.2 隐蔽工程验收的基本标准

2.2.1 室内机系统吊装验收的基本标准

1、室内机吊装水平;

2、吊装连接部位加有防震橡胶垫;

3、风阀的安装规范;

4、水机系统的风盘安装规范。

2.2.2 系统线路验收的基本标准

1、线槽横平竖直;

2、打孔规范标准;

3、使用设计规定的穿线管;

4、电源线及控制线缆为符合设计规格的国标线缆;

5、单相电源的相线宜用红色线(也可用蓝、黄线),零线用黑色线。三相电源的三根相线(A、B、C)应分别使用红、黄、绿颜色的线,零线用黑色线,接地线用黄绿双色线。

6、电源线与控制线应分别铺设,并标明分号线。

2.2.3 风管道及水管道安装验收的基本标准

1、风管道安装的位置、标高及走向符合设计标准;

2、风管道的连接严密牢固,无死弯、损凹现象;

3、风管道的支、吊、托架的安装牢固、平直,不妨碍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的操作使用。

4、风管道固定支、吊架的间距标准:水平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0mm时,风管支、吊架的间距应小于4m;水平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400mm时,支、吊架的间距应小于3m。垂直风管的支、吊架的间距应小于4m,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应少于2个。

5、水管道的材料、直径符合设计要求;

6、水管道安装的坐标、标高和纵、横向的弯曲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管道吊装牢固,位置正确、平直,无明显偏差。

7、水管道固定支、吊架的间距标准: = 1 \* GB3 ①PP-R管:当管径为25mm时,间距小于0.6米;管径为32mm时,间距小于0.7米;管径为40mm时,间距小于0.8米;管径为50mm时,间距小于0.9米。 = 2 \* GB3 ②镀锌管:当管径为20mm时,间距小于2.0米;管径为25mm时,间距小于2.0米;管径为32mm时,间距小于2.5米;管径为40mm时,间距小于3.0米。

8、水管道与水泵、空调机组、风机盘管的连接必须用弹性接管或软接管(金属或非金属软管),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连接应牢固、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不得有强扭或瘪管现象。

2.2.4 凝水管安装验收的基本标准

1、冷凝水管的材料、直径符合设计要求;

2、冷凝水管的水平管应坡向排水口,坡度应大于或等于8‰;

3、软管连接部分的长度不宜大于150mm。软管连接应牢固,不得有瘪管和强扭现象;

4、冷凝水管道固定支、吊架的间距标准:当管径为25mm时,间距小于1米;管径为32mm时,间距小于1.2米;管径为40mm时,间距小于1.4米;管径为50mm时,间距小于1.6米。

5、进行通水及存水试验,没有渗漏现象。

2.3 竣工验收的基本标准

2.3.1 主机系统安装验收的基本标准

1、复查室内主机系统(风盘)的安装;

2、室外机安装牢固,悬挂在外墙上的室外机,室外机与机架连接、机架与墙体的连接、连接必须紧密,必须保证质量和承受能力。

3、室外机安装在屋顶平台上,应取防水措施——机座安装位置高出地面200-300mm,机座周围设有排水槽;

4、室外机与机座之间应加有橡胶减振垫,室外机的进出水口必须用软接头连接,且不允许室外机内管路受到较大扭力;

5、室外机的安装保持水平。

6、系统主机与制冷剂管道的连接密封完好,制冷剂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裂纹、褶皱等缺陷;

7、制冷剂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之处应设保护套管,管道的焊缝不得置于套管内。保护套管应与墙面或楼板平齐,但应比地面高出20mm,并应向室外倾斜,管道与套管的空隙应用隔热或其它不燃材料堵塞;

8、系统的电气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电气标准,现场应设置空调专用电源,且与系统空调设备的用电规格指标相匹配。应单独安装相应容量的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等保护装置,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

9、水机系统进行打压试验,打压工作必须在竣工验收日的24小时之前进行,并保持到竣工验收日。打压试验的压力标准为: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一般控制在0.7MPa左右;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5MPa。水压试验应在5℃以上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否则应有防冻措施。

10、风口与风道的连接用直接粘接或软接头连接,连接处必须平整、密封(若因客户装修未完而暂时不能安装风口时,此项检查可放到“收尾复检”时进行)。

2.3.2 系统运行试验验收的基本标准

1、系统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噪声不超过产品说明书中的设计指标及国家有关标准;

2、末端设备(风机盘管机组、空调箱)温控开关的控制动作应正确,并与空调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

3、系统送、回风畅通,出风口的温度达到设计标准;

4、风口的三档风速风量的实测值与设计风量的偏差小于10%。

2.3.3 冷凝水排放试验验收的基本标准

1、冷凝水系统再次进行充水试验,没有渗漏现象;

2、冷凝水排放通畅。

2.3.4 书面文档及遗留问题交接

1、系统的设计方案、竣工图纸资料、使用说明书、各项试验数据、进场验收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等书面文档资料齐全;

2、因客户装修未完而遗留下暂时不能安装风口、控制器等问题时,我方将未安装的风口、控制器等一并移交给客户报馆,待客户装修完成后通知我方完成上述收尾工作;

3、上述两项移交工作完成后,由客户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系统移交完毕。

2.4 装修后收尾复检

待收尾工作完成后,我方按照竣工验收的基本标准免费为客户进行一次系统复检。

3、验收实施办法

3.1 验收人员由客户(或客户代表)及我方工程设计、监理人员共同组成;

3.2 验收时间由我方提前48小时告知客户,若客户因故无法参加,双方可另行确定验收时间;

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方将予以改正。若我方施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不加改正、企图蒙混过关,一经发现后,我方不但立即责令其无条件予以改正,还将赔付1000元的质量补偿金;

3.4 验收工作完成后,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3.5 为了表示对客户参加验收工作的谢意,我方为参加全部三次验收工作的客户提供100元的验收服务费。

GB 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厂家所谓的“非标”指的是客户的要求与其标准产品不一致的情况;

但是按照国家标准GB/T19232-2003的要求,即使是非标产品也必须满足国家标准的技术条件;

所以,所“设定检测参数”与标准产品一致;

噪声、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功率、电气安参等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2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风管与配件、风管部件、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空调用冷(热)源与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与设备安装、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和完善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验收条款。

2.根据系统可独立运行与进行功能验证的原则,对本分部工程的子分部进行了重新划分。

3.引入并推荐应用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11的工程质量验收批的抽样检验评定方法。

4.取消了有关工程综合性能的测定与调整的章节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有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90号,邮政编码:200080)。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耀良 刘传聚 寿炜炜 胡春林 黄海 秦学礼 陈晓文 何伟斌 李红霞 宋波 叶善强 龙军 王志伟 夏普

主要审查人:徐伟 连淳 马伟骏 陈卫伟 史新华 孙怀常 黄启明 吴余 高同寨

1.0.1 为统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合使用。

1.0.4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等,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通风工程 ventilation works

送风、排风、防排烟、除尘和气力输送系统工程的总称。

2.0.2 空调工程 air conditioning works

舒适性空调、恒温恒湿空调和洁净室空气净化及空气调节系统工程的总称。

2.0.3 风管 duct

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

2.0.4 非金属风管 nonmetallic duct

用硬聚氯乙烯、玻璃钢等非金属材料制成的风管。

2.0.5 复合材料风管 foil-insulant composite duct

用不燃材料面层,复合难燃级及以上绝热材料制成的风管。

2.0.6 防火风管 refractory duct

用不燃和耐火绝热材料组合制成,能满足一定耐火极限时间的风管。

2.0.7 风管配件 duct fittings

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构件。

2.0.8 风管部件 duct accessory

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风罩、风帽、消声器、空气过滤器、检查门和测定孔等功能件。

2.0.9 风道 air channel

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

2.0.10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风道 ventilating ducts for kitchen and bathroom

用于排除住宅内厨房灶具产生的烟气、卫生间产生的污浊气体的通道。

2.0.11 风管系统工作压力 design working pressure

系统总风管处最大的设计工作压力。

2.0.12 漏风量 air leakage rate

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

2.0.13 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 duct system permissible leakage rate

按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的平均单位表面积、单位时间内最大允许漏风量。

2.0.14 漏风率 duct system leakage ratio

风管系统、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百分比。

2.0.15 防晃支架 jiggle protection support

防止风管或管道晃动位移的支、吊架或管架。

2.0.16 强度试验 strength test

在规定的压力和保压时间内,对管路、容器、阀门等进行耐压能力的测定与检验。

2.0.17 严密性试验 leakage test

在规定的压力和保压时间内,对管路、容器、阀门等进行抗渗漏性能的测定与检验。

2.0.18 吸收式制冷设备 absorption refrigeration device

以热力驱动,氨-水或水-溴化锂为制冷工质的制冷设备。

2.0.19 空气洁净度等级 air cleanliness class

以单位体积空气中,某粒径粒子的数量来划分的洁净程度标准。

2.0.20 风机过滤机组 fan filter unit

由风机箱和高效过滤器等组成的用于洁净空间的单元式送风机组。

2.0.21 空态 as-built

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所有动力接通并运行,但无生产设备、材料及作业人员。

2.0.22 静态 at-rest

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并按业主及供应商同意的方式运行,但无生产人员。

2.0.23 动态 operation

洁净室的设施以规定的方式运行,有规定的人员数量在场,生产设备按业主及供应商为双方商定的状态下运行工作。

2.0.24 声称质量水平 declared quality level

检验批总体中不合格品数的上限值。

3.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3.0.2 工程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当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时,应的到工程设计单位的确认。

3.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材质、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场质量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确认,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记录。

(2)进口材料与设备应提供有效的商检合格证明、中文质量证明等文件。

3.0.4 通风与空调工程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新设备,均应有通过专项技术鉴定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3.0.5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应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3.0.6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及确认,必要时应留下影像资料。

3.0.7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表3.0.7所列的子分部工程及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分别进行。分部工程合格验收的前提条件为工程所属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全部合格。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其分部工程应上升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应上升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仍应按表3.0.7的规定执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表3.0.7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划分

注:(1)风管系统的末端设备包括:风机盘管机组、诱导器、变(定)风量末端、排烟风阀(口)与地板送风单元、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风机过滤器机组,其它设备包括:消声器、静电除尘器、加热器、加湿器、紫外线灭菌设备和排风热回收器等。

(2)水系统末端设备包括:辐射板盘管、风机盘管机组和空调箱内盘管和板式热交换器等。

(3)设备自控系统包括:各类温度、压力与流量等传感器、执行机构、自控与智能系统设备及软件等。

3.0.8 通风与空调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